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: 2024年03月31日 文章来源:财务处 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728号)第十六条要求,“机关、事业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、金额等信息通过网站、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”。经核查,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。 特此通告。 2024年3月31日
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: 2024年03月31日文章来源:财务处 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728号)第十六条要求,“机关、事业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、金额等信息通过网站、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”。经核查,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。 特此通告。 2024年3月31日